延边歌舞团职称评委会关于组织开展艺术系列职称答辩工作的通知
延边歌舞团职称评委会关于组织开展艺术系列职称答辩工作的通知
申报人:
根据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部署,现将艺术系列职称申评人员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答辩人员范围
2023年6月6日(周二)
在延边歌舞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艺术系列职称的人员。(名单详见附件1)
二、答辩地点
延边歌舞团(延吉市爱丹路1587号)六楼会议室,答辩人员从南侧办公楼进入六楼传习所办公室候考。
三、答辩时间
2023年6月6日上午8点30分。
四、相关要求
1.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,要指派专人负责,务必将此通知内容传达到本部门每一个参评人员,确保参评人员准时参加答辩。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务纪律,对任何违规、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,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2.请参加答辩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,严格按照答辩报到时间(见附件)报到,答辩现场出示缴费证明(手机缴费截图),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,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,不得进入评审现场。
3.答辩采取自述+问答方式进行,参评人员自述3分钟,自述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经历、学历情况、履职情况、工作业绩和成果奖项等,专家将结合申报材料和专业领域自述内容进行2分钟提问,总体时间控制在5分钟。进修等原因,无法参加答辩的人员在6月5日16:00时前向延边歌舞团报备,填写《申请远程答辩人员信息登记表》(附件2)发至指定邮箱1761946178@qq.com,经审核通过后可采取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答辩,其他原因无法参加答辩的一律不允许远程答辩。
4.评审结果将于6月6日(周二)22:00在延边歌舞团官网公示栏目中进行公示。
延边歌舞团人事科
联系人:崔林花 联系电话:0433-2812795
延边歌舞团
2023年5月31日
附件2:申请远程答辩人员信息登记表